农业部禁止杀扑磷在柑橘上登记使用
根据农业部第2289号公告,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农业部做出了关于杀扑磷、溴甲烷、氯化苦3种农药的登记与管理决定,主要内容包括:
1、自2015年10月1日起,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,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。
2、自2015年10月1日起,将溴甲烷、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,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。溴甲烷、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
(消息来源:农业部)